回到家中,我久违地生火开灶做了一顿饭。
既然答应让蕾莎在这里安顿下来,饮食问题自然也得处理妥当,总归不能一直让她吃泡面和外食。
不过即便自工作开始就一直独居,我还是不怎么擅长烹饪,至今为止我只会做一些简单的快手菜。这很大程度和我的工作有关,平时出勤倒还好,一旦碰上有任务出警,作息就没了规律,连着几天回不了家都有可能,那种时候就几乎全靠泡面和盒饭过活了,甚至偶尔连饭都顾不上吃,一旦闲下来也基本上就是倒头就睡,根本没有多余时间和精力去追求这种生活细节。像这样买材料回来下厨做一顿咖喱饭对我来说已经算是很难得了。
不过蕾莎显然没有体谅这一点的意思,在我把一整盘浇上了咖喱的米饭放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嫌恶的表情。
“怎么?看你的样子好像是对我的手艺有意见啊。”我把勺子搁到盘沿。
我会选择做咖喱饭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吃这个只需要用勺子就可以了,毕竟蕾莎完全不会用筷子。
“这东西真的能吃吗?卖相实在不敢恭维啊。”蕾莎皱着眉头看看满盘棕黄色的咖喱饭,再看看我,“看着有点像——”
“闭嘴!”我及时掐断了她的话头。
“……”
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她准备说什么。
“呜……早知道你会端出这种东西还不如我自己来做饭呢,好歹我对自己的手艺还是蛮自信的。”她看上去颇为委屈。
“让你碰煤气灶怕不是要把厨房给炸了。”我毫不犹豫地驳了她的面子,“放心,这东西没毒,给我吃就是了,不吃完午饭就不许吃甜点。”
她朝餐桌另一侧装着草莓蛋糕的纸盒望了望,总算是带着满脸的不情愿妥协了。
她拿起勺子,小心翼翼地舀起一勺咖喱饭,花了数秒下定决心,才闭着眼睛把饭送进嘴里。
然后她脸上的不安马上就被诧异给取代了:“好吃!这个世界的食物都这么好吃吗?”
和方便面一样,咖喱也是以大量的香辛料为主打,味道颇有冲击力的食物。蕾莎的那个世界还处在农耕文明的阶段,饮食的发展水平估计是很难和这边相提并论的。
我无言地笑笑,转身回厨房收拾去了。
等到我冲掉满手的泡沫回到厅堂的时候,蕾莎不仅把一整盘饭全消灭干净了,连买回来的那盒蛋糕也解决了。
她靠在椅子上,正在翻看着买回来的识字图册,嘴角还沾着一点奶油。
我绕到她身后,低头去看她手中的图册。一本典型的面向幼儿的识字图书,最前面是拼音表,后面的内容只有卡通配图、列出的汉字和词语以及对应的拼音。
她翻得飞快,一页只停留数秒,根本只是粗略地浏览过去,薄薄的图册很快就翻阅完了。
大概是因为看不懂吧,毕竟她连拼音都没学过,我在心里这样推测。
但她接下来的话立刻打了我的脸:“唔,意外地简单。”
“什么?”我惊讶地叫出了声。
“我说你们的文字学起来蛮简单的。”她转头瞥了我一眼,重复道。
“喂,别吹牛皮,你连注音都没有学过,只会认不会念可称不上是学会啊。”
“读音的话我看得懂,这本书最前面的表格就是你们的注音字符,没错吧?”她随手翻开图册,指着一页上的某个字说,“这些方块一样的字体是你们的文字,上面这些就是注音了对吧。这个字念‘水’,这个字念‘火’。”接着她又翻动几页,“这个是‘房屋’,这个就是‘汽车’了。我读得对吗?”
我惊得说不出话来,因为她的每一个汉语发音都完全正确。
“学习现存的语言文字并不难,只要掌握好规律就好了,要知道我们研究上古法术的时候经常会需要通过从一小片残卷的内容复原完全失传的语言呢。更何况我也已经和你相处一天了,光是通过和你对话就足够大致掌握你们语言的语法和发音规律了。”她一脸轻松地合上图册,把它放到几本书上面——看来她已经几乎翻遍了。
还真是个语言专家啊,我对她有点刮目相看了。
“不过这本我还是看不懂呢,是什么书啊?”她拿起另外一侧仅剩的一本稍显厚实的书,封面上写着“精选童话20则”。
“这个不是识字教材啊,是童话选集。”我拿过来翻了几页。
这种书主要是用来让父母念给孩子当睡前故事的,并不是我准备买下的书,大概是当时被我不小心扔进购物车的吧。就算蕾莎在语言学上的造诣再高,仅凭几本识字画册学来的文字要阅读成章的故事还是很困难的。
“这个世界的童话故事?听起来很有意思啊。”她的兴趣完全转到这上面来了。
“你该不会是想让我念给你听吧?”我马上听出了她的意思。
“不行吗?你来念,我听的同时读书上的字的话应该能学得更快一些。”
那种“捡了个女儿回来”的感觉越来越明显了……
不过片刻的思考后,我还是答应了,毕竟我根本不需要吃饭,在饭点也没什么事可做,闲着也是闲着。
只是当我在她身旁坐下,把书放在桌上摊开的开始念起来的时候,听着自己一个人的朗读声在狭小封闭的公寓套间里回响,竟莫名地感到紧张起来。
好在蕾莎没有丝毫的局促,她一手托腮,静静地听着,视线紧跟着书页上的文字——光是从眼角瞥一眼她如此专注的样子,心头涌起的紧张感就平复了不少,从喉咙里发出的声音也流畅了许多。
第一个故事,是家喻户晓的《白雪公主》。
当我读完的时候,蕾莎突然笑了:“我喜欢这个故事,结局很好。”
“因为王子和公主在一起,而坏心的王后遭到了报应?”我随口问。
“不是,我喜欢的是白雪公主起死回生的这一段。”
“起死回生?”
“对。”她点点头,“接着往下念呗。”
我没多想,翻过一页,继续念了下去。
我一连念了两则,《丑小鸭》和《小红帽》,也是人尽皆知的故事。不过在蕾莎这里的评价并不如第一则那么好,只是“不错”和“有趣”而已。
然后是第四则,安徒生的《母亲的故事》。
这是一则带着悲剧色彩的故事,化作老人的死神从睡着的母亲身边带走了病重的孩子,母亲醒来之后悲痛欲绝,离开家去追寻已经失去踪影的死神。
她向化作黑衣女人的夜之神询问死神的去向,夜之神提出了条件,她喜欢母亲对孩子唱过的歌,所以她想要母亲把那些歌都唱一遍。悲伤的母亲照做了,夜之神指引她去向黑枞树林。
母亲在树林里遇到了岔路,便向路边的荆棘询问去向,荆棘提出了条件,要母亲把它抱在胸口温暖它。母亲毫不犹豫地照做了,胸口被荆棘的刺扎得鲜血淋漓,荆棘指引她来到了大湖边。
死神的温室就在湖的对岸,但湖上既没有桥,也没有船。可怜的母亲没有渡过湖水的办法,这时大湖说话了,它希望她献出那双明亮的眼珠。于是母亲将自己的眼珠扔进了湖中,大湖将她托到了对岸。
死神的温室被守墓的老太婆看守,母亲乞求守墓人带她进去,守墓人提出条件是她的一头黑发。
最终换上了满头白发的母亲进入死神的温室,这里每一朵花都代表了一个活在世间的生命,死神会将死去的生命移植到天国的乐园去。母亲凭着花朵发出的心跳声找到了自己的孩子——一朵蓝色的早春花。就在母亲准备带走自己孩子的时候,死神回来阻止了她,歇斯底里的母亲抓住了两朵花,威胁要把所有花拔掉。
死神劝住她,拿出她扔进大湖的那双眼睛还给她,并给她看了她抓住的这两朵花的不同未来:一朵将迎来幸福,一朵面临着苦难。然后死神告诉她其中一个就是她的孩子。
终于理解自己的选择对孩子意味着什么的母亲放弃了,于是死神带着她的孩子飞向了天国。
读完之后我停下来,下意识地看向蕾莎。
和前面不同,这一次她并没有马上给出评价,而是出神地盯着这一页的最后一行,一动不动,就好像时间静止了一般。
“蕾莎?”我试着出声呼唤。
她眨了眨眼,停留在她身上的时间再次流动起来。
“我有点听不明白,为什么那个母亲会因为两朵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决定?”她的脸上写满困惑。
这个问题对我来说并不难回答,这个童话的简化版曾经出现在我的小学课本里。
“那两朵花的未来代表着母亲的两个选择,将孩子带回人世,孩子将继续忍受生在世间的苦难,让死神带着孩子去往天国,他将在那里获得永远的幸福。这是一百多年前的故事,当时作者的祖国正是动荡的时候,民众的生活很贫苦。”
“天国是什么?”
“是这个世界的一个宗教里的概念,神所在的地方,一个充满着欢乐和幸福的国度,传说人死后的灵魂将会去往那里。”
蕾莎听完之后沉默了,半晌,她开口说道:“奇怪的故事。”
和前面的三个故事截然不同的评价。
“你不喜欢这个故事?”我试着问她。
“不,故事很不错,只是让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些事情。”她说这话的时候面无表情,眼神深得难以捉摸,和她之前给我留下的印象截然不同。
她这是……怎么了?
这时她长出一口气,转移了话题:“好了,就到这里吧,也是时候干点正事了。”
说着她就站了起来。
“什么正事?”我下意识地问。
“当然是研究回去的方法啊。”她指指自己的胸口,准确地讲,是藏在衣服里的吊坠,就算是换了一身衣服她还是坚持把这条项链戴在脖子上,“这个上古神器,我还没有完全掌握它的使用方法,想要回原来的世界的话得好好研究一番才行,出了岔子的话被传送到深海之类的鬼地方就糟糕了啊。”
我这才想起她昨天好像是有这么说过来着。
“有纸和笔吗?”她问。
“卧室书桌抽屉里有。”
“借你的房间一用,可以吗?”
“随你便吧。”
反正我根本就不需要睡觉,倒不如说从昨天她占据那张床起现在这个卧室已经算是她的房间了。
她走进卧室,留下我一个人坐在厅堂里。我把桌上的书收好,收拾掉蛋糕的包装盒,把盘子拿到厨房去洗掉。
做完这一切回到厅堂,突然间闲下来,我竟感觉有点不自在起来。
我习惯性地摸向口袋,这才想起一件被我完全遗落掉的事情——我的手机,昨天遇袭的时候已经被摔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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